盾铁盾,桃糖桃,严重洁癖,两人以外的任何人都NO。
 

【盾铁】蓝

*有主要角色死亡,但作者认为是HE,不算甜。


我时常梦见一片蓝色,有很多层次,冰蓝、灰蓝、湖蓝、深蓝,像是浓重的油彩铺陈在整个世界里,席卷而来包裹着我。我像个未出世的婴儿一样,在色彩里蜷缩着,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全。

睁开眼来,天花板是纯白的,床单被套也是白的。我很久以前就不住在马里布了,我在曼哈顿的复仇者大厦住了一阵子,后来又住进了纽约州北部的复仇者基地。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几乎看不到什么蓝色的东西。我窗外的海、胸口的反应堆、他的眼睛、他的制服、他在派对上穿着的衬衣,都一一从我眼前消失了。

前几天,我抽空去了趟华盛顿。几年前他还在神盾局那会儿住过的老式公寓现在已经成了著名的观光景点。“美国队长曾住过的公寓”吸引着络绎不绝的游客。我戴上帽子和墨镜也买票进去看了看,没什么特别的,和我想象的一样,单调简陋的布局和沉闷古板的摆设,书架上的书也码得整整齐齐,房间里连个洗衣机都没有,还得下楼去公用洗衣房投币洗衣服。我在床尾站了站,想象着他住在这里的时候是不是也和以前住在大厦里一样,每次鞋子都要端端正正地摆在床尾,保持着一个老兵的生活习惯。我正想得出神,后面一个哥们儿推了我一把,笑着问我:“瞧你这样,哭丧着个脸,你是他的粉丝?”

“不是。你呢?”我透过墨镜看着对方。

“我也不是,我就好奇来看看,原来这房子也没什么特别的。”

是的,没什么特别的,我先前不是说了吗?我不耐烦地看人一眼。

“我还以为那种怪物不会死呢,没想到这么不堪一击。”那人还在继续说着。

“他救了你们,你不感谢他吗?”

“他不救也会有别的人来救,超级英雄这么多,不差他一个。”

怎么说呢?我看着这人的嘴脸,内心淡然,没有感到愤怒、不甘、不值。人类原本就是如此,几十年来,早就见多了这种嘴脸。但你能说这种人就不该让复仇者们去拯救吗?我们的良知决定着我们无法像电脑一样去客观地分析评断。“你不能决定谁的生命重谁的生命轻,他们都是平等的。”我又想起了那个老古董说的话。是是是,我当然知道,我也不会真的这么做,但有时候我就是忍不住跟他唱反调,挺幼稚的,可也确实很有趣,我总是乐在其中。

我笑了一下,拍拍那人的肩膀,转身离开了。


最近这里每天都在下雨。我整天呆在基地里,没有出门。地球安全,世界和平,他的死给我换来了一段悠长假期。

我重新装上了反应堆,夜晚入睡前,黑漆漆的房间里,从我的胸口泼洒开一片蓝光,清清冷冷,随着我的心跳而细微地晃动。那感觉挺温馨的,有种重逢老友的感觉。以前我觉得那东西是我无法掩藏的脆弱,亦如蛇之七寸,是软肋。后来想想,干着拯救世界这活儿一天,都是今日不知明日事,即便你武装得再强大,也难免会有弱点,倒也就释然了。这会发光的小东西让我变得更加坦诚和真实,我以其身最大的残缺示人,爱我的人定会一并爱我的残缺。

说到爱我的人,我又不可避免地想起了他。我知道他爱我,尽管他到死也没说。那时候他倒在我的怀里,蓝色的制服被鲜血染红,他的血很热,眼神温暖,他只是看着我,什么也没说,就好像是他真正想说的话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似的。

我们埋葬了他,而我偷偷地留下了一些属于他的东西——他的大脑和他的血。

科技,真是精妙绝伦的东西。

当布鲁斯踏进我的工作间时他吓坏了。因为一个美国队长正躺在我的实验台上,被关在透明的玻璃箱里,身上插满仪器管子。是的,我在创造美国队长,我爸能做到,为什么我不可以?我有他的记忆,有他的血清,这只是时间问题。

“他现在……你成功了吗?”布鲁斯颤抖着声音问我。

“还没,还只是个躯壳,记忆植入还需要更多的时间。”我淡淡地回答。

“我就知道你不对劲,葬礼上你一言不发——”

“那是因为在葬礼上言语和眼泪都没有用。”我打断他,“人死了就是死了,而我正在尝试做些真正有用的事。”

布鲁斯沉默了片刻,“你知道队长是无可取代的。”

“我知道,所以没有人可以取代他,除了他自己。”

“你能确保你的美国队长会是原来的那个吗?”

“美国队长只会有一个,相信我,我比你更确信这点。”我目光灼灼地看着他。良久后,他点点头出去了。

工作间又剩下我一个人。我揉揉眉心,在椅子上坐下。我觉得有点儿疲惫,于是打算找点事来消遣,我让星期五随便抽取了一段美国队长的记忆给我看——这可是我最近最爱做的事了。

影像形成费了些时间,很快屏幕上就有了画面。视野里是一张狭窄的桌子,一张白纸,一只圆珠笔,一双男人的手。这无疑是他的视角。我透过他的眼睛看见他在纸上写写划划,光是开头他就写了不下十遍。“Dear”“Dear Ton”“My”“Tony”“Tony”“Tony”……他写了很多遍我的名字,又逐一划掉,像是嫌之前都写的太丑了似的,可我记得最后写给我的那封信还是很丑。“你近来好吗?”好个屁啊,我庆幸你没这么写,不然可能刚看到开头我就撕了。“其实我一直”一直什么?“你知道吗?我”你什么啊?我不知道。“我真希望我可以告诉你这一切,那些日以继夜折磨我的想法”写到这里他放下笔,将纸揉成团,扔进了纸篓。他重新拿出一张白纸,在桌上摊平,笔尖顿了顿,写道:

“Tony,我很高兴你回到了总部。我不喜欢你看你总是独自一人呆在大厦里……”好了,后面的内容我都知道了,所以我马上让星期五换了一段记忆。

新的画面里我看到了他的脸。那是一面镜子,正倒映着他的模样,他满嘴泡沫,在刷着牙。他的金发乱翘着,睡眼惺忪,白色背心皱巴巴的,我从没见过他这样子,一时间被逗笑了。他用冷水洗脸,再抬起脸来时,脸上挂满水珠,整个人看着精神多了。然后他开始刮胡子,在下巴上挤满剃须膏,用刀片贴着嘴边皮肤小心地刮着。他的胡渣不过才刚冒头,非要刮的干干净净,我一直以为刮胡子是他的癖好,所以之前我在瓦坎达见到满脸胡子拉碴的他,着实觉得有点震惊。我走神的这会儿时间他已经刮完了胡子,一张脸英俊的不得了。

这是我看过的属于他的最私密的样子。晨起、洗漱、剃须,那是日夜生活在一起的人才得以窥见的面貌。我曾和他长时间同住在一栋大厦里,却始终难以真正亲密起来。好几次我觉得已经到了水到渠成的时侯了,中间却总要再出岔子。毕竟爱情在超级英雄的世界里排名太靠后了,我想我们谁也无暇正视,爱情不能杀敌,不能拯救世界,甚至不能解决争吵和分歧,谁也没有功夫为它花费时间和心思,它就在那里,柔软地疯长,你无暇浇灌,亦无力根除。

他换上运动衫,走出房门,我猜他准备出去晨跑了。路过公共区域的时候,他看见了我。这也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眼中的我。我倒在沙发上,睡相难看极了。我想我一定又是宿醉了,有段时间我的应酬特别多,酒会总是一个接着一个,推也推不掉。他蹲下来,我听见了他的笑声,很温柔很克制的低笑。我总算知道每次早上醒来身上的毯子是怎么来的了,还有是谁脱下了我的皮鞋。我决定以后都不喝酒了,一是喝醉的样子实在难看,二是短时间内恐怕找不到给我盖毯子的人了。

中间克林特大剌剌地走了进来,嘴里还念念有词。他立刻竖起手指,让人噤声。克林特倒是一直都很听他的话,葬礼上数他哭得最惨。闭了嘴后克林特跑过来冲着我做了个鬼脸,紧接着又贴心地替我拉上窗帘,挡住日光,活像个精神分裂。

克林特走后,他轻轻碰了碰我的手背,确认我没被吵醒后,握住了我的手。我当时居然没醒,真够后悔的,真想看看他这时候的表情,一定像个羞涩的大男孩,还玩偷偷拉手这一套,逊毙了。他注意到了我手背上有个小小的伤口,我也不记得是怎么弄的了,向来都不在意那些。他低下头,吻了那一处。我的静脉血管在画面里放大,我的骨节,我手背上的小汗毛,都在一瞬间变得清晰无比。我以他的唇吻我,这感觉相当奇妙。像在我的心里投下一朵玫瑰花,闻得到它在我身上留下的香气,却无法触碰它。

“早安,托尼。”他用气音说着。

窗外泛起白光,黑夜悄然离去,朝阳升起,我看了眼不远处沉睡的人,“早安,史蒂夫。”


一周后我见到了黑豹。我们挺久没见面了,他老忙着他自己国家那摊子事。他给我带来了一个东西,是一个盒子,很小,装戒指的那种盒子。我当着大家的面接过它,他们的表情都很精彩,所有人大气都不敢出,眼睛齐刷刷地盯着我手里的东西。我不禁感到头皮发麻,手心潮湿。我深深吸了口气,一不做二不休打开了盒子。可惜让大伙儿失望了,里面不是戒指,而是一颗纽扣。我第一反应是松了口气,竟觉得还好不是戒指,不然那也太诡异了,我们甚至都没真正在一起过。第二反应才是——“这是什么东西?”我问黑豹。

“我以为你知道。”黑豹说。

“我不知道。”

“那我就更不知道了。”黑豹耸耸肩,“我只知道这东西对他来说挺重要的,好几次我看见队长把它从口袋里拿出来,对着它发呆。他回纽约却没带走它,放在了瓦坎达他房间的枕头下。”

“那你干嘛给我?”

“嗯……不然我该给谁?”黑豹似乎觉得我明知故问。我没再说什么,自己走了。

我在电梯里思忖了一阵,然后来到了我的衣帽间。我仔细观察了一下那颗纽扣,总觉得有些眼熟。我站在一排西装前,从右至左一一察看,最后在一件黑色西装前停下。一只袖子的袖口处,缺了一颗扣子。我将手里那颗纽扣放在空缺的那个位置,与另一边完好的袖口做比对,两颗纽扣刚好是一对。

就在这一瞬间,我感到心脏在胸腔里猛地一晃,接着被撕裂成碎片,扔进了无尽的黑洞里。我最后一次穿这件衣服,是在我踏进瓦坎达境内的那天。我见到了他,与他发生了争执,我们甚至又差点打了一架,但好在我们没有,看来我们都不愿意让同样的错误发生第二次。当时我仍对他心存芥蒂,我们自然免不了不欢而散。走之前他拽了一把我的手,被我挣脱开来了,扣子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被他留下的。他将它保存的很好,用精美的盒子装着它,随身携带,在口袋里,在枕边。他没法忘记我,却又从没主动找过我,好像在以此作为对他自己的惩罚。

他离开后,我头一回感到鼻子发酸。他倒在我怀里的时候我没有任何反应,平静得就像是死的是个跟我毫不相干的人。我镇定地处理好一切他的身后事,为他选择了一处好墓地,为了防止别人想从他身上再得到点什么,我将他烧成了灰,牧师念着悼词时我也觉得事不关己,冷静的不像我自己。

爱情什么也解决不了,但它减缓了悲伤的速度,让那把停顿了很长时间的尖刀突然下落扎进了肌体。我意识到直到这一刻我才接受了他已经离开了的事实,留给我的只有这颗扣子了,没有他了。

当然我没有哭,我总觉得哭了就是认输了,而托尼·斯塔克从不认输。我还可以做得更多,不能让抹眼泪这回事浪费我的时间。

我走进工作间,玻璃罩下的他已经有了温度。我将一条链子从纽扣的洞眼中穿过,随后把扣子系在了他的脖子上。他的表情安详而放松,在我的印象里大多数时间他老皱着眉头,此刻的模样难能可贵。我的指尖从他高高的眉骨滑下,感受着他五官的起伏,绕过鼻梁上的驼峰,轻点饱满柔软的嘴唇。他太乖了,就像个漂亮的玩偶。我还是更喜欢他叉着腰一脸严肃地跟我争论时的样子,神气可爱又有点讨人厌。

“好吧,让我们抓紧时间吧。”我对着他笑笑说,然后开始指挥星期五帮我干活。


那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清晨。我趴在工作台上睡着了。醒来时,身上披着毯子。我听见身后有书页翻动的声响,空气里都是雨水的味道。我缓慢地转过身,阳光从窗外投射进来,照在了身后那人的脸上,他金色的发光泽柔亮,眼睫鼻尖都镀着一层浅浅淡淡的金光。他发现我在看他,于是他抬头看向我。

我知道是他回来了,因为没有第二个人会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是柔软坚定,是我爱你却又绝口不提的眼神。

“嗨,睡得好吗?”他放下书,轻轻问我。

“应该由我来问你,睡得好吗?”我转过椅子,面对着他。

“还不错,不算太久,上一次我睡了七十年。”他轻松地笑着回答。

“欢迎回来,队长。”我眨眨眼,向他走过去。他会给我一个拥抱的,他不停点地的脚尖已经出卖了他。

我和他仍然是两个木讷者在对唱,幸好我们从未厌烦过这笨拙和拖沓。

他蓝色的眼睛、身上蓝色的针织衫,填满了我的视野。雨还在下,总有一场雨是蓝色的,就像我的心一样。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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